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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预警信息

信息来源:网易体育直播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03
 一、欧盟修订亚得里亚海和地中海东南部的某些底层鱼类上岸义务微量豁免规定
2023年12月28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8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授权条例(EU)2023/2918,补充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条例(EU)No 1380/2013《关于为亚得里亚海和地中海东南部的某些底层鱼类上岸义务设立微量豁免》有关规定。有关补充内容为:
(1)条例(EU)No 1380/2013第15(1)条规定的上岸义务应根据本条例适用于亚得里亚海和地中海东南部的联盟水域的底栖渔业;
(2)“地中海渔业总委员会地理分区”(GSAs)系指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U)No 1343/2011附件一中定义的地中海渔业总委员会(GFCM)地理分区(10);
(3)无须鳕(Merluccius merluccius)和鲻鱼(Mullus spp.),不超过使用刺网和三重刺网(GSN、GN、GND、GNC、GTN、GTR、GEN)的船舶捕获的这些物种年总产量的1%。欧洲鲈鱼(Dicentrarchus labrax)、环状鲷鱼(Diplodus annularis)、尖吻鲷鱼(Diplodus puntazzo)、白鲷鱼(Diplodus sargus)、双带鲷鱼(Diplodus vulgaris)、石斑鱼(Epinephelus spp.条纹鲷(Lithognathus mormyrus)、西班牙鲷(Pagellus acarne)、红鲷(Pagellus bogaraveo)、普通鲷(Pagellus erythrinus)、普通鲷(Pagrus pagrus)、沉船鱼(Polyprion americanus)、(v)底层拖网捕捞的鲷鱼(Sparapenaeus longirostris)、金头鲷(Sparapenaeus aurata)和深水玫瑰虾(Parapenaeus longirostris),但最多不超过底拖网渔船年度总渔获量的5%;
(4)在2027年5月1日之前,与亚得里亚海和地中海东南部渔业有直接管理利益的成员国应向委员会提交更多的弃鱼数据以及支持第1段所述豁免的研究、项目和调查的结果。
(5)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的翌日起生效。其适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该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302918
二、巴西拟制订部分食品中联苯菊酯等多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2023年12月26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1225号公共咨询文件,拟制订部分食品中联苯菊酯等多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部分限量见下表。该修订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2月24日。
农药名称
食品种类
拟制订最大残留限量(mg/kg)
备注
联苯菊酯(Bifenthrin)
腰果
0.3
新增
高效氯氟氰菊酯(lambda-cyhalothrin)
腰果
0.5
新增
呋虫胺(Dinotefuran)
咖啡
0.04
新增
吡虫啉(imidacloprid)
豌豆、鹰嘴豆、小扁豆
0.07
新增
氯氟醚菌唑(mefentrifluconazole)
大米
5
新增
多效唑(paclobutrazol)
可可、澳洲坚果、山核桃
0.02
新增
甜菜、香菜、胡萝卜、生姜、山药、欧芹、木薯、芜菁、萝卜
0.01
新增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antigo.anvisa.gov.br/documents/10181/6697523/CONSULTA+PUBLICA+N%C2%BA+1225+GGTOX.pdf/f5f00abb-67f2-43d8-9ce1-10ad850a3875
三、韩国发布2024年启用动物用药品允许物质目录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28日,韩国食药部、农林畜产食品部及海洋水产部表示,动物用药品允许物质目录管理制度(简称动物用药品PLS)将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动物用药品PLS是为预防家畜疾病等而使用的动物用药品中没有残留允许标准的动物用药品,将适用一律标准(0.01mg/kg以下)限制使用的制度,计划优先对若干储备产品(牛、猪、鸡、牛奶、鸡蛋)和水产品(鱼类)实施,除优先适用的畜、水产品外,还将扩大到羊、山羊、甲壳类等。食药部为加强流通环节畜、水产品的安全管理,对动物用药品共212种制定了2622个品种的允许残留标准,并提醒进口商进口符合允许残留标准的畜水产品。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mfds.go.kr/docviewer/skin/doc.html?fn=20231228090707857.hwpx&rs=/docviewer/result/ntc0021/47931/1/202312
四、韩国修订传统水产食品质量标准
2023年12月27日,韩国海洋水产部发布第2023-42号公告,修订《传统水产食品质量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将牡蛎辣酱中牡蛎含量由不超过50%修订为50%以上;
(2)将干海苔的最高水分含量由16%修订为13%,腌制黄花鱼的水分含量由70%修订为65%;
(3)将调味海苔的过氧化值限量由60meq/kg修订为40meq/kg;
(4)修订部分水产食品相关术语等。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
http://www.nfqs.go.kr/hpmg/synap/skin/doc.html?fn=27220eb0792500b92e778d92c70b54bb&rs=/hpmg/synap/preview/202312
五、韩国修订保健功能食品标准和规格
2023年12月27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3-91号公告,修订《保健功能食品标准和规格》的行政通知。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对辅酶Q10等9种功能性成分增加了“食用时的注意事项”,同时修订每日摄入量。9种功能性成分分别为:辅酶Q10、角鲨烯、共轭亚油酸、NAG(N-乙酰氨基葡萄糖)、燕麦膳食纤维、菊粉/菊苣提取物、壳聚糖/壳寡糖、藤黄果提取物、芦荟胶。例如辅酶Q10的注意事项为“哺乳期妇女应避免食用,服用抗凝剂者应咨询专业医护人员,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止使用并咨询专业医护人员”,藤黄果提取物每日最大摄入量由2800mg修订为1500mg;
(2)修订叶酸的每日摄取量单位,新增叶酸的膳食当量转换系数;
(3)新增根据原料崩解特性设计和生产保健功能食品的工艺要求;
(4)修改芦荟胶的生产标准,允许将芦荟胶原料制成非干粉的形态;
(5)新增芦荟凝胶中粗蛋白含量检测方法等。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mfds.go.kr/brd/m_207/view.do?seq=14942&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六、日本加强对中国产芦笋中吡氟氯禾灵和扑草净项目实施的监控检查
2023年12月2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健生食输发1227第1号公告,对中国产芦笋及其简单加工品实施吡氟氯禾灵和扑草净项目强化监控检查,检查频率为30%,同时要求检出农残超标的出口产品生产商、出口商或包装企业对该类产品进行逐批自主检查,并将相关要求添加到监控通知的附表2和附表3中。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135200/001185075.pdf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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